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限制自由球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限制自由球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由球员是指没有合约在身或合约已满的球员,他们可以和任何一支愿意提供有效合约的球队签约,而为这支球队效力。 自由球员是美国职业运动的专有名词,除了MLB大联盟职棒外,NBA职篮、NFL美式足球、NHL职业冰球等北美四大职业运动都采用自由球员制度。 自由球员是指没有合约在身或合约已满的球员,他们可以和任何一支愿意提供有效合约的球队签约,而为这支球队效力。不过,如果战力不符需求,双方也可以协商,由球团买断或共同放弃合约,而成为自由球员。另外,球员的合约结束后,未立即续约就恢复自由之身,可以在市场上待价而沽。所谓合约已满而未立即续约,就是释出,被释出的球员,当然就是自由球员。 自由球员有两种,一种是受限制的,另一种是不受限制的。一个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员可以和所有其他球队签约而原先的东家根本没有任何办法。而受限制自由球员则给了原先的东家一个权利:它可以以球员与其他球队签订相同价格的合同来留住(match,追平)受限制自由球员。比如说2002年8月,作为受限制自由球员的RickyDavis,虽然森林狼和它签了个合同,但骑士队追平了森林狼的合同,留住了他。受限制自由球员是最近NBA才有的规定(否则当年魔术队一定会追平湖人队对ShaquilleO'Neal开出的合同)。
一名球员的合同到期之后,其母队可以选择在6月30日之前为其提供一份一年期合同,金额为原合同最后一年的125%或者最低年薪+15万(取大者)。
无论这名球员接受与否,那么这名球员都会成为一名受限制自由球员,也就是说,当有其他球队为这名球员提供一份合同,球员的母队可以选择在15天内为此名球员提供一份相同金额的合同,就可以优先与该球员签约,被称为匹配报价。
倘若母队觉得其他球队的报价合同是自己无法接受的,可以不匹配合同,则该球员与其他球队签约。只要你足够的钱交奢侈税,工资帽这些都是浮云
交易否决权也被称为联盟的不可交易条款,指得是球队在交易的时候,未经该位球员允许,球队无权将他交易。在联盟当中交易否决权获得的方式一共有两种。一种是主动获得,另一种就是被动获得的。像题主所言的那种一般巨星拥有的交易否决权,一般都是球队主动给的,属于第一种。
像是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邓肯和诺维茨基此前拥有的交易否决权都属于第一种。如果球员想要获得球队主动给的交易否决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在联盟效力8个赛季以上。2.球员为签约球队效力时间达4个赛季,不需要为连续赛季。3.球员为自由球员时所签订的合同。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时候,球员才能在新签订的合同中附带交易否决权。这个交易否决权也象征了球员在联盟的地位,一般都是泰山北斗级别的球员才能拥有此项权利。而波普的这种,就是属于第二种的被动获得。这第二种被动获得也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球队匹配了受限制自由球员的合同,则该球员合同第一年自动获得交易否决权
第二种是新秀赛季结束与母队签订一年合同,该球员自动获得交易否决权
第三种是合同1年期的球员,在合同期满之后,该球员自动获得交易否决权
波普目前的情况属于第三种,因为波普在17-18赛季的时候就与湖人队签下了一年1800万美元的一年合同。这份合同到期之后,湖人队又以1年1200万美元续约波普,波普就自动获得了湖人队18-19赛季的交易否决权。被动获得的交易否决权,是联盟对于新人球员或者是只签下1年合同球员的保护。
波普的交易否决权和詹姆斯他们那种交易否决权有着很大的不同,虽然都是未经球员允许,不可交易该位球员。但如果湖人队想要交易波普,只要给波普找好不错的下家,波普也不会行使交易否决权的。如果波普行使了这种权利,未来他在湖人队该没法待了。不但得不到重用,还会面临无球可打的境地。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
关于波普交易否决权要与加内特、安东尼、科比等人获得的交易否决权区分来看。NBA有规则规定:当一个球员与一支球队签订了一年合约,那么赛季结束后,他就会获得这个球队的鸟权,如果要交易他,须征得本人同意。
波普连续与湖人签了两个一年合同,那么他就自动获得了交易否决权,这是NBA联盟为了保护球员权益给与球队的限制,更多的是一种规则上的。而甜瓜等人的交易否决权是球队主动给与的,可以说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这种情况在NBA还有好几个,就比如米罗蒂奇、老司机等,都有这种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限制自由球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限制自由球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